护理与健康管理学院 ——实验教学中心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护理与健康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是学校教学的重要基地,贮存有大量的贵重仪器,为了满足学生的课后练习的需要,中心还增设了夜间开放。为防止损失和发生事故,必须做好防盗、防火、防水、安全用电和卫生等工作。实训室由安全员牵头,各管理员责任到人,负责每天安全检查。

一、防盗

1、加强防卫,管理人员每天常规巡视检查自己所管辖的工作范围,及时发现及时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室、仓库等重地,室内无人时随即关好门窗。

3、实训室内不会客,不住宿,未经上级领导同意,谢绝参观。

4、实训室内的贵重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清点对数,保养维修,保持备用状态。

5、发生盗窃案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治安部门报告。

6、值班人员下班时,检查门窗,关好门窗加锁。

二、防火、防爆

1、实训中心为无烟区,严禁吸烟,严禁私人私用电器、私拉电线,以防引起火灾。

2、各楼层备有防火设备:灭火器等。

3、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要按药品的性能,分别放置,位置固定加锁,由专人负责,做好贮藏管理、交接班工作。

三、防水

1、实训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实验楼要有自来水总闸,各实验室设置分闸,分闸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启闭。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冻爆裂酿成水灾。

3、值班人员下班时,检查水闸,关好水闸。

四、安全用电

1、实验室供电线路安装布局合理、科学、方便,大楼有电源总闸,分层设分闸,并备有触电保护器。

2、总闸由每天的值日教师控制,分闸由各室的管理人员控制,每天上下班检查启闭情况。

3、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安全,决不“带病”工作。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

4、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急送医院救治。

5、值班人员下班时,检查电闸,关好电闸。

实训室安全保卫实行三级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培养学生的管理能力,各楼层负责同学要经常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责任人是安全员和主要楼层负责老师。


                                                             上海健康医学院护理与健康管理学院

                                                             实验教学中心



学生实训守则

护理与健康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是学校教学的重要基地,学生进入实验教学中心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管理。

一、学生第一次上实训课前,任课教师要负责向学生宣读有关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持实训室内正常秩序,保持整洁、安静,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实训环境。

二、学生进入实训室需穿好护士服或白大衣,遵守课堂纪律,保持安静整洁的环境。严禁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脏物、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三、实训前检查、清理好所需的仪器、用具。如有缺损,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不得自己任意调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用具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等特别情况,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仪器。有损坏仪器,应做出书面检查,等候处理。

四、节约使用材料,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训练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接触带电设备或锐利器械进行实训,要严格操作,注意防护。

五、爱护和尊重示教/练习用模拟人,不得对其拍打、嬉戏。不得用笔、刀具或硬质器具在模型人上划或写。

六、实训室内的一切物品(包括资料等)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携出实训室,不得与其他实训室物品互相搬移、混乱放置。借出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七、课后练习实行预约登记,非预约者不能自行入内练习,每次练习完毕,班级须安排值日学生登记实验室使用记录,打扫卫生并整理用物,仪器设备、实训用物,清点洗刷干净,场地整理复原,保持床单位及实训室整洁。

八、严格遵守安全制度,防火、防盗、防事故,措施落实到位,做到人走关灯、断电、关水、关好门窗。

                                                             上海健康医学院护理与健康管理学院                                                                   实验教学中心



实训室开放管理规定


护理与健康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是教师和学生进行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地,为了营造良好的实训教学环境,安全有序地完成实训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加强我院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凡进入实验中心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实训室是实训教学专用教室,一切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实训室,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和实训器材。

二、实训室内不得喧哗打闹,严禁吸烟、进食、乱扔垃圾、堆放杂物,不准存放私人物品;保持室内外走道畅通,严禁占用走廊堆放物品。

三、实训教室的使用执行预约登记制度。实训课程需提前告知,由实训中心管理人员根据教学要求合理安排实训室,任课教师根据学校要求进入电子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四、常规实训课程应按授课计划进行,如有变动,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周通知实训中心管理人员,填写《护管学院实训课表修改申请单》,以便于协调使用实训教室。

五、非实训课程期间使用教室需提前一周告知中心人员,并填写《护管学院实验中心教室临时使用申请单》,经管理人员批准后,在教师或实训室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六、非本学院借用实训教室,需填写《护管学院实验中心教室外借使用申请单》,并于使用结束后与实验中心工作人员交接确认。

七、实训室开放期间,教室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一名实验员在岗值班,随时解决学生老师实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八、实验人员认真检查核对学生实训的内容和进程;学生的实验操作必须与申报的内容相符,禁止从事与实验教学无关、或具有危险性的实训操作。实验人员和教师有权制止在实训室内从事的其他活动,对于不听劝阻者,可终止其实验操作,或取消其使用开放实验室的资格。

九、实验人员要做好消耗材料、试剂和仪器设备的准备,确保实验仪器设备完好;要认真检查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十、实训教室使用结束后,任课教师需安排值日生即时整理清洁实训设备,实训物品整齐归为原位,桌椅摆放整齐,废弃物应放入指定的地方和容器内;关好水、电、门窗,确认后方可离开。

十一、实验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开放实验室的各项记录,检查各种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上报维修、补充或报废实验器材,确保开放实验室的正常运转。由实训操作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实验中心根据学校回收流程定期进行上报处理。

十二、严防事故,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实验技术人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损失。

十三、因违犯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等事故者,按《上海健康医学院资产损坏或遗失赔偿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上海健康医学院护理与健康管理学院

                                                        实验教学中心